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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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砀山县汇万家生活超市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第761305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二、驳回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25元,由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00元,砀山县汇万家生活超市负担2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