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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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通化万通大酒店有限公司 |
类型 | 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辉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辉南县人民法院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523执603号 申请执行人:张景志 被执行人:通化万通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张景志与被申请人通化万通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19)吉05民终13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于2020年7月27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