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蒙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423民初236号

原告: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77004668。

法定代表人:何伯欢,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晓东,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3日立案。2020年4月30日,原告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98元,减半收取计149元,由原告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4-30
发布日期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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