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盐城市赛瑞特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9民抗6号

抗诉机关: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原审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原审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原审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原审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原审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原审被告:盐城市赛瑞特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盐城市赛瑞特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9日作出(2018)苏0925民初2688号民事判决书。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现有新的证据,可以认定案涉借款已清偿12万元这一事实。据此,以盐检民(行)[2020]32090000043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一、本案指令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书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7-10
发布日期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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