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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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吉田智和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西吉田智和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80000元; 二、被告***对被告广西吉田智和商贸有限公司所负案涉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25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吉田智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