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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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鸿昌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湖南鸿昌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计416046.00元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或对被申请人价值416046.00元财产进行查封。 案件申请费260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6-23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