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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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苏0404执3284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 被执行人:周婷、丁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申请执行周婷、丁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51676.6元。经本院立案受理,拍卖被执行人周婷、丁辉名下常州市龙与城9号楼1704室不动产,成交金额257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670998.43元(含本息613573.43元、诉讼费10005元、保全费4020元、公告费600元、律师费42000元、拍卖公告费800元),余款分配情况详见本案参与分配方案。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404民初42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审判员 王笑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 韦若冰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