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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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储普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安吉通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安吉县递铺法律服务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浙江安吉通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065元(已减半),由原告浙江安吉通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2-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