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1号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舜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舜亦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山东舜亦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舜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万元、利息(含罚息,计至2019年8月16日为17672503.39元,嗣后至实际清偿之日的罚息按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计付);

二、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舜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单县财政局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016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山东舜亦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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