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仕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申请人天津仕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洁晶柏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网络查控),保全标的额为1476074元;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支付; 三、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撤诉或债务已经清偿的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冻结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封手续的,冻结的效力消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