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 浙江大菱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成都天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账号:10×××22,开户行:成都银行高升桥支行)中111558.41元的存款,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1078元,由申请人浙江大菱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