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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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朔州市人民医院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2019)晋0624民初42号民事判决; 二、渤海财险大同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交强险的限额范围内赔偿***医疗费10000元,车辆损失费500元,精神抚慰金等11万元。在商业三者险的范围内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24994.9元; 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所垫付的医疗费2358元; 四、驳回***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62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