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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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在成都银行华兴支行(账号10×××42)5488807.96元银行存款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在工行四川省达州市凤凰支行(账号:23×××16)24960000元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7-8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