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易达利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
| 法院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汪青海、山东易达利化工有限公司、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990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上述冻结被申请人汪青海、山东易达利化工有限公司、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