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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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烟台美润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烟台美润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姜龙娟、张敏的银行存款192631.5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需要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提供担保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7-13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