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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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菏泽钱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菏泽钱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菏泽市牡丹区皇镇街道办事处泰山路北邻福瑞佳苑别墅楼A栋西单元008室和B栋中单元007室房产两套,财产保全范围613000元。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3585元,由申请人***预交。 申请人需要续行查封的,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7-2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