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迪维(连云港)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查封、冻结、扣押吴振、迪维(连云港)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为1786万元。

(二)解除对被保全人迪维(连云港)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6-28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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