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邢台润泽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蓝天餐饮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蓝天餐饮文化集团有限公司、邢台润泽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名下110000元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07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