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金德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卫东区正扬建材装饰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金德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金德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9-11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