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一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濮阳市华龙区华隆天然气有限公司
濮阳市人民政府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法院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2013年12月10日,被告濮阳市城市管理局与第三人濮阳市华龙区华隆天燃气有限公司签订《濮阳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中第3.4条款违法;

二、责令被告濮阳市城市管理局采取补救措施;

三、驳回原告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濮阳市城市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6-06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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