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太原民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山西安龙重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山西安龙重工有限公司、太原民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共计2138461.34元的银行账户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4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