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太原民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山西安龙重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山西安龙重工有限公司、太原民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共计2138461.34元的银行账户存款或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6-4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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