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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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齐齐哈尔岐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202执88号 申请执行人耿旭生与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岐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祁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按照发生法律效力的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2019)黑0202民终332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回款5200.0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该案已经执行完毕,现将本案执行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以供双方当事人核实,并以此作为结案凭证。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