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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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30626元,保全费5000元(以上均由***预交),由***负担,永吉正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对其中的28280负连带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23280元(永吉正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预交),由永吉正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15000元(***预交),由永吉正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1320元(***预交1120元、永吉正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预交200元),***自愿承担260元,由永吉正阳供热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00元,***负担8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7-29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