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华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向原告***赔偿110155.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被告***不承担对原告***的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0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19 |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