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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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再审申请人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请求。

再审案件受理费27028元,由再审申请人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6-17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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