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虹羽针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应返还原告浙江虹羽针织有限公司涉案租赁厂房占用使用费28000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依法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0-16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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