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蓝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双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福建省双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存款266462.14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福建省双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述等价值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福建省双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述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后,限被执行人7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拍卖、变卖。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6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