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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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9)鲁0305民初4461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山东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两上诉人***、***6221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99元,诉讼保全费420元,由上诉人***、***负担700元,被上诉人山东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11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98元,由上诉人***、***负担700元,被上诉人山东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9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