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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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联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杭州富康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康鑫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康桥运输有限公司 杭州康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为(2019)浙0110执恢643号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04-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