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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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李爱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递交上诉状之次日起7日内向本院预交上诉费用,逾期不交按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6-16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