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绍兴市绍恒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初始针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绍兴市绍恒纺织品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绍兴柯桥初始针织有限公司货款448169元及该款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23元,减半收取401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761元,合计6773元,由被告绍兴市绍恒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13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