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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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91民初1548号 原告:链链好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良桥。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光辉,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晓军,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驭道天下(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驭道天下(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西西。 本院受理原告链链好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驭道天下(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驭道天下(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0日立案。原告链链好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链链好车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6-2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