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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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厦门鑫广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厦门鑫广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二、确认以***名义于2018年10月11日与***签订的《厦门鑫广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不成立; 三、厦门鑫广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相应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将***原本持有的***名下厦门鑫广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恢复登记至***名下;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计75元,由原告***负担,款项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4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