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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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6民初1097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法定代理人(原告之父):***,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法定代理人(原告之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德勇,重庆智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覃泓超,重庆智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支公司,住***。 代表人:邹洁,该公司负责人。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公司,住***。 代表人:周永红,该公司负责人。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7-21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