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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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市网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福建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40000元; 二、被告广州市网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福建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6570元; 三、驳回原告福建省福建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98元,由原告福建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199元,由被告广州市网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219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27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