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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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安徽振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安徽华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天紫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鑫天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徽振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13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安徽振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