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立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广州市立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262023元; 二、广州市立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3262023元债务时,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以***抵押的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路87号之5的房产(房地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6-2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