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泡泡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策名广告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南京策名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安徽泡泡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2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7-16 |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