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中环重型锻件有限公司 洛阳转盘大型轴承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洛阳转盘大型轴承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无锡中环重型锻件有限公司价款73892.3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73892.3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48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208元,由洛阳转盘大型轴承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9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