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曹妃甸工贸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代理合同纠纷
法院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续行冻结被申请人青岛中良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聚诚顺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曹妃甸工贸有限公司的账户存款6985299.96元(详情见附件)。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9-06
发布日期 2019-1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