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曹妃甸工贸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代理合同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续行冻结被申请人青岛中良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聚诚顺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曹妃甸工贸有限公司的账户存款6985299.96元(详情见附件)。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9-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