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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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坐落于福州市台江区(产权证号或合同号)及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车位(产权证号或合同号)房屋所有权。冻结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