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213民初632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春明,江苏安珀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无锡茂业置业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89914212G) 法定代表人:HUANGJINGZHANG(张静)。 原告***与被告无锡茂业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9日立案。原告***经本院通知,未缴纳案件诉讼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赵冬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谢张真 书记员秦莲 |
| 裁判日期 | 2019-06-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