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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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2019)苏0205执1457号案件的执行。 和解履行期间,不解除相关查控措施。如需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否则查封效力消灭。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恒昌公司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立案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19-11-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