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乡市元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被告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原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行为违法;

二、责令被告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对原告***提出的“《商品房资金监管协议》及发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09
发布日期 2020-07-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