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乡市元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原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行为违法; 二、责令被告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对原告***提出的“《商品房资金监管协议》及发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9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