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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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倪旭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账户XXX、江苏银行账户XXX、苏州银行账户XXX、中国民生银行账户XXX、中国建设银行账户XXX、交通银行账户XXX、中国建设银行账户XXX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12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