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八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八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常州第一分公司
上海瀚正绿化工程部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1544639.82元及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1800元,由原告***负担12152元,由被告***负担196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7-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