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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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房征补〔2019〕第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安置房屋“建材市场北7幢804室,建筑面积133.08㎡”的征收补偿利益,归被告***所有;其余征收补偿利益归原告***、***所有。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88元,由原告***、***负担12370元,由被告***负担27718元。鉴定费2188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