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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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长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浙0105执1685号 申请人杭州长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彭超、黄群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105民初65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5月15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彭超、黄群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