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杭州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192民初327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凡。

委托诉讼代理人:滕卫兴、邱月姝安,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熊俊丽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沈榆昕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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