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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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互联网法院 |
裁判结果 | 杭州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192民初327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凡。 委托诉讼代理人:滕卫兴、邱月姝安,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熊俊丽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沈榆昕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