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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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绵阳市游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四川石牛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刘奕嘉阳、曹灵、刘小平、唐小蓉、龙凤、唐明发、四川石牛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其他单位的存款、收入2498182(执行费:27111元)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日期 | 2020-07-30 |